http://news.msn.com.tw/news975117.aspx

(中央社記者蔡蕙如華盛頓二十六日專電)中國產製的植物性蛋白、奶粉等被驗出含有三聚氰胺事件,在台灣引發三聚氰胺在食品中含量容度的爭議。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 官員向中央社記者表示,FDA 並未對食物中三聚氰胺的含量訂立最低的標準,但三聚氰胺是不應存在於食物中的物質。
在中國奶製產品含三聚氰胺事件爆發後,原先將檢查重點集中在亞洲市場與社群的FDA ,目前也擴大了對於可能含有來自中國原料的乳源性原料與含有牛奶的食物成品,如糖果、飲料等,進行國內與進口取樣和檢測。

FDA 還表示,若發現產品中摻雜三聚氰胺或相關的成分,將採取行動,防止這些產品進入美國成為食品供應。

中國產品受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在去年便曾因中國製寵物飼料導致寵物死亡而在美引起關注;之後,又擴大至家禽飼料污染而引起可能危害人體的更大恐慌。FDA 當時曾下令檢驗者可扣留由中國進口的植物性蛋白質產品。

FDA 在當時也曾針對人類食用被飼養含三聚氰胺成分飼料的魚類與家禽,進行風險性評估,結果報告指出,被餵養有毒飼料的家禽與魚類,人類食用後,對人體造成的危害機率很低。

這份報告在進行風險安全評估時,將食用有毒飼料的魚類家禽肉品中三聚氰胺與其相關化合物加起來的潛在殘留水平,設為100 ppb(等同於台灣衛生署訂定食品三聚氰胺容許量2.5 ppm的二十五分之一)。

報告估算,人類理論上每日可容忍三聚氰胺與其相關化合物攝取量,為每公斤體重是零點六三毫克;換言之,六十公斤體重的人,可容忍攝取量為三十七點八毫克,遠高於每日可能的攝取量。

不過,這是針對魚類家禽被餵養有毒飼料、其體內殘留三聚氰胺,被人類食用後的風險評估,並不意味三聚氰胺應出現在食品中FDA 發言人強調,三聚氰胺不應存在於食物中,FDA禁止食品中含有這種成分。

心得:感覺政府官員一直在愚弄老百姓。沒有什麼幾 ppm 的問題啦,不應該出現就不應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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